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

待人處事 固然需「得理」,但絕對不可以「不饒人」,

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,不但不會吃虧,

反而還會有意想不到「驚喜」與「感動」。

 

 

曾經有位「留美歸國的碩士」應聘到一家貿易公司上班,

他不旦學歷高 / 且口才極佳 / 業務能力也強,於會議中屢展頭角。

 

每當他聽到其他同事提出一些較「不成熟的企劃案」,

或是某些時候得罪到他時,他總會毫不客氣地「破口大罵」。

 

 在他的觀念裡,這樣「並無不妥」。

 因為這一切都是「師出有名」,

 如果不是別人「有誤在先」,也輪不到他「開炮」。

 

 

 

然而,他的態度卻讓他在「同事間」漸漸演變成「孤鳥」,

再過沒多久,他選擇離開公司。

 

當然,不是因為「能力欠佳」,而是因為「人際壓力」。

 

  而一直到他離職前夕,他仍不斷地問自己:

「難道我的觀點錯了嗎?

難道我發的脾氣都是沒有道理的嗎?」

 

 我很喜歡一句名言:

「人不講理,是一個缺點;人硬講理,是一個盲點。」可不是嗎?

  

 

很多時候,理直氣「和」,遠比理直氣「壯」,更能說服 / 改變他人。

 聖經上曾誇讚:「性情溫良的,有聰明。」

 

  

 

日常生活當中,記得留一點餘地「給得罪你的人」,

給對方一個台階下,少講兩句,得理饒人。

 

 否則,不但消滅不了眼前的「敵人」,

還會讓「身邊更多的朋友」因而膽顫您 / 疏遠您。

 

  值得嗎?相信聰明的您心中已有答案。

  無論是做人,還是做事。 都要學會留有餘地。

話不可說盡,事不能做絕。

 留有餘地,才有足夠的迴旋空間。

 留一點餘地給那些得罪我們的人,是您我該學習的美德,該培育的"習慣"。

 

 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筠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26) 人氣()